LED企業為何頻頻爆出“關系”交易?如何破?
文章來源:恒光電器
發布時間: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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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家上市公司被爆出存在“關系交易”——長方照明,有媒體報道稱“長方照明的干兒子參股大客戶”,查為派納光電老板,恒光電器,照亮您的生活,但長方照明的歷次公告中都未披露這一信息,此外,長方照明的另一大客戶燦欣貿易的老板也被爆曾在長方照明做業務。
這樣的“關系交易”疑云出現在LED行業不在首次,事實上僅僅今年被財經媒體挖料的LED上市公司已經有好幾家,此前,三安光電、勤上光電等上市公司就存在“關系交易”的嫌疑,并且模式與廠方照明幾乎一樣:董事長親戚、前員工或參股人成為公司的大客戶。而影響最大的要數去年發生的關系交易事件,很多股民聯合起訴并被法院受理,最近的消息稱可能面臨上億元的賠償。
同樣涉及“關系交易”的三安光電和勤上光電應付質疑就輕松多了,勤上光電以“董事、高管罰薪,監事辭職,誠懇道歉與承諾的澄清公告”脫離輿論旋渦,并因交易金額小避免了行政處罰;而三安光電更是在與媒體的“質疑”和“回應”中不了了之,基本上沒有查出個所以然來。
且不論被查出關系交易要讓企業受到多嚴厲的處罰才大快人心,恒光,我們這里要說的是為什么“關系交易”經常產生在LED行業這塊土壤中、LED行業的現狀是不是容易滋生“關系交易”?
何為關系交易
關系交易就是企業關系方之間的交易,而根據財政部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系方披露(2006)》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恒光,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構成關系方。這里的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
所謂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并不決定這些政策。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等。凡以上關系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被視為關系交易。
根據以上的定義,長方照明老總的“干兒子”、勤上光電的前高管、三安光電的前員工、董事長的兒子、小姨子等所投資的公司成為自己的客戶,才會被質疑是否會存在關系交易。
關系交易也不一定是壞事
在我們的理解中,關系交易似乎都是侵犯股東利益、不合法不公正的交易。事實上從客觀的角度來講,關系交易可能給企業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系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從不利的方面講,由于關系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在LED行業被爆出的“關系交易”讓人看到的更多的是不利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