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渠道該不該“扁平化”?
文章來源:恒光電器
發布時間: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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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多家照明企業和LED 企業“悄悄”從大代理商模式過渡到扁平化渠道,而他們身邊不少的同行朋友也都在效仿。
推動渠道扁平化的動力是減少中間環節、減少流通費用,便于直接管理。依據企業自身的條件,利用現代化的管理方法與高科技技術,最大限度地使生產者直接把商品出售(傳遞)給最終消費者以減少銷售層級的分銷渠道。那么,企業該不該渠道扁平化,又如何扁平化呢?
渠道扁平化是市場化的結果照明
企業和LED企業該選擇大代理商模式,還是扁平化渠道?
中山市山木顯示技術有限公司銷售經理鐘遠鴻告訴記者,山木顯示已經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從大代理商模式轉為扁平化渠道。究其原因,在于LED顯示屏的產品特性,工程型的產品更適合直銷或者扁平化模式。LED顯示屏的售后服務講究技術,經銷商基本上都不能承擔售后服務,即使消費者找上經銷商,最后還是要找到廠家頭上來,所以后來山木顯示才決定轉變渠道模式,選擇在當地市場建立分公司,針對工程項目的主要來源地,目前國內分公司分布在福建、上海、北京、西安等,國外的則分布在南美、韓國、美國等。
可見,渠道要不要扁平化不是企業“自說自話”的結果,而是市場需要和發展的結果。加之,渠道商對企業忠誠度的明顯下降,使得企業也不得不開始考慮“自食其力“。
從被動到主動廠家熱衷終端渠道建設
幾年來,記者采訪過的企業不下數百家,企業老總們最為津津樂道的話題莫過于終端渠道建設,這些老總喜歡向記者暢談他們對未來的企業規劃和渠道網絡的布局。但在他們談話的背后,記者更能體會到他們更加希望能夠強有力地控制經銷商。如今,照明企業和LED企業渠道扁平化日益浮出水面,他們越來越追逐于減少渠道成本,即減少成本和中間商利潤,以及直接面對終端市場,更好地管理和服務經銷商。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趨勢下,世界經濟高速發展帶來的一個后果是:賣方市場從此轉向買方市場。在大代理商模式為市場主流的前提下,原來居于弱勢的渠道成員“翻身農奴把歌唱”,在多數情況下與照明廠商競爭博弈時居于優勢地位,照明廠家淪為被動方。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不少渠道成員除了貨比三家外,甚至會濫用權力,采取損害照明廠家利益來獲得自身更大利益的競爭性策略。在這種情況下,處于發展期的廠家為了保全大局,也只能“打掉牙齒和血吞”,無奈接受交易成本的增加。
如今,照明企業規模越發龐大,部分照明企業具備了自營渠道所需要的雄厚資金和實力,為了控制渠道,決定實行縱向一體化,熱切面對終端市場,并熱衷于建設終端渠道。
廠不像廠,商不像商
不管是照明企業,還是其他行業的企業,進行渠道扁平化已經逐漸成為企業營銷策略的主流方向。而促使照明企業渠道扁平化的內部原因是廠家為了減少渠道成本,從而提高產品競爭力;外部原因則是代理商對廠家的產品缺乏信任度,廠家對經銷商惡意拖欠貨款或拖款期限延長等現象忍耐已久,以及“廠不廠,商不商”現象的蔓延。
某家不愿意透露名字的LED照明企業老總向記者透露,目前在照明和LED行業出現“廠不廠,商不商”的現象,即代理商來珠三角開廠,廠家到終端開直營店。這種趨勢在今年尤為凸顯,且具有普遍性,行業內眾多企業都燃起了這個苗頭,不管是室內還是戶外,商照還是光源都有很多企業在嘗試。
除了商家辦廠的原因外,還有另一個原因加速了廠家渠道扁平化的步伐,就是代理商不斷地擠壓工廠,提出越來越多、各種各樣的要求,使得工廠不得不往下游發展,直接對接經銷商。這位老總還抱怨,這種“廠不廠,商不商”現象嚴重沖擊市場。該現象從去年下半年開始,當時很多經銷商、代理商來到珠三角開廠生產,其中以生產LED天花燈居多。
活人不能非吊死在一棵樹上
渠道扁平化,并不意味著照明企業要拋棄經銷商,反而是更靠近經銷商,貼近終端市場,為的是更好地實現對經銷商的服務和管理,從根本上控制和駕馭經銷商。而經銷商,往往是照明企業渠道扁平化重要的第一步。
照明企業要實現渠道扁平化,就必須最大限度地向消費終端靠近,且需要大量細而密的網點,但大部分照明企業都缺乏渠道網絡資源,在當地終端市場尚不能遍地開花,何談全國性網絡?
有句俗話說得好,“活人不能非吊死在一棵樹上”,同樣地,渠道扁平化也不能“一條道走到黑”。除了跟經銷商緊密合作外,還有多種多樣的方式實現渠道扁平化,對于資歷較淺的照明企業和LED企業來說,復合型扁平化渠道可能更為有效,更為適合,其中,直營店、網絡營銷、電視銷售、手機APP等都是可選項。
但記者認為,相比直營店,網銷渠道和手機APP屬于新型扁平化渠道,更符合越來越扁平化的市場趨勢。正如上海中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陳軍告訴記者的那般:“越來越扁平化是大趨勢,網銷渠道就是新的扁平化渠道。”
也正如某家正在開發企業手機APP的LED企業老總告訴記者的話:“談論渠道該不該扁平化已經有些過時。開發企業手機APP是進一步的渠道扁平化,LED企業都應該重點關注。
渠道扁平化利大
不管使用哪一種模式,大代理商模式和渠道扁平化模式都擁有各自優劣之處。
兩大模式優勢對比
大代理商模式優勢:①省時省力,見效快,短時間里收回投資,在企業成立之初,大代理商模式為其迅速開拓市場,節省了大量時間和人力;②節省成本,借用代理商的現有資源為自己銷售,從而節省了大量開拓市場和人員管理成本;③有效利用資源,降低廠家對市場的開發難度,廠家對區域市場不太了解,開發比較困難。而代理商對自己本地的市場比較了解,且有一定的資源,能更好地發揮優勢。
渠道扁平化優勢:①渠道下沉,縮減代理商環節,減少渠道成本;②更好地管理和服務經銷商,有利于從根本上控制和駕馭經銷商,不再受大代理商左右;③在市場訊息方面反應更快,扁平化后有利于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了解市場真實信息;④直接面對終端市場,廠家在終端與消費者作直接、互動的溝通,作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務,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了解消費者的真實需求,利于企業更好的開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