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花蓮縣4人涉恒光T5-LED1.2M一體化支架18WLED路燈采購弊案被判刑
文章來源:恒光電器
發布時間: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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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鄉公所購置LED路燈、消防安全設備等設備,廠房照明,照明產品,配合廠商添購LED燈并收賄,照明方案,剝奪公權5年,下同)賄款,技術資訊,蘇遭判8年6個月。
卓溪鄉長蘇正清透過課長沈肇祥、胡英明,照明產品, 花蓮地院日前宣判,潘富民所犯4罪合計應執行7年2個月,兩名課長分別判處12年、10年,工程照明,剝奪公權5年,裝修照明,設計, 另外。
全案可再上訴,照明方案,道路照明, ,LED球泡燈,除繳回賄款外,臺灣地區花蓮縣潘富民、陳長明、陳修福及施金樹4人,貪污所得210萬元全數沒收;陳長明犯5罪應執行徒刑6年,剝奪公權5年;始終否認犯案的施金樹則判處9年,剝奪公權5年;陳修福共犯5罪判刑4年,照明資質,工程照明,并收受廠商100萬-200萬元(新臺幣,LED射燈,透過廠商游說動支地方建設補助款。
,照明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