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燈具國標和IEC標準的現狀與發展
文章來源:恒光電器
發布時間: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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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與傳統光源存在特性差異,以傳統光源為關注焦點的燈具標準需要進行修訂和補充,對標準的強烈需求使LED燈具安全和性能標準成為行業的熱點。本文介紹了LED燈具我國和IEC標準的現狀和發展, led亮化工程,燈具安全標準中關于LED燈具的要求,以及使用雙端LED管燈替代燈的新型LED燈具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LED燈具標準是LED照明標準體系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同時由于LED燈具開發和應用的漸趨成熟,在現有的產品標準的基礎上,國際國內對LED燈具的安全和性能特性的研究結果將在相關安全標準和性能標準中體現。
一、我國燈具標準的現狀
1.安全標準
燈具安全標準由等同采用IEC的標準和我國自主制定的標準組成,燈具安全國家標準及其適用的光源見表1。
表1 燈具安全國家標準及其適用的光源
2.性能標準
目前已發布的燈具性能國家標準共4項(見表2),均為我國自主制定,除了GB/T 9473-2008和GB/T 7256-2005以外,其他標準均適用于led光源的燈具。
表2 已經發布或報批的燈具性能標準
3.方法標準
已經發布的3個燈具測量方法國家標準(見表3)均適用于LED燈具。國家標準《LED燈具可靠性試驗方法》正在起草過程中。
表3 已經發布的燈具試驗方法標準
二、我國國家標準的發展
(一)GB 7000.1-2007《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正在修訂
GB 7000.1-2007正在修訂,技術差異包括了IEC 60598-1:2008的修訂內容和IEC 60598-1:2013的修訂內容,其中涉及LED燈具的內容如下:
1.藍光危害的要求
使用安全標準中不免除視網膜藍光危害評估的光源的燈具,應根據IEC/TR 62778《評估光源和燈具藍光危害時IEC 62471標準的應用》進行評估。
不應使用藍光危害類別大于RG2的LED光源。對這種類型光源的要使用更多的繁重管理要求。
使用按IEC/TR 62778評估具有RG0無限制或RG1無限制等級的光源的燈具、或已經使用評估為RG0無限制或RG1無限制等級完整裝配使用,在相同條件下,不使用視網膜藍光危害的要求。
對按照IEC/TR 62778評估具有閾值照度Ethr的燈具,應使用下述要求:
-對固定式燈具
要按IEC/TR 62778進行附加的評估,如果大于RG1,要找到達到Ethr的距離Xm,當這個距離大于200mm時,應在燈具上標記“應將燈具放在預期不會以小于Xm的距離持續朝燈具盯著看的位置。”的說明。
-可移式和手提燈具
在200mm處評估超過RG1的可移式和手提燈具,應在燈具上標記“應將燈具放在預期不會以小于Xm的距離持續朝燈具盯著看的位置。”的說明。
-兒童用可移式燈具和電源插座安裝的夜燈
GB 7000.4《燈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兒童用可移式燈具》覆蓋的兒童用可移式燈具,以及GB 7000.212《燈具 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電源插座安裝的夜燈》覆蓋的電源插座夜燈,按IEC/TR 62778在200mm處不應超過RG1。
2.不可替換光源和非使用者替換光源燈具的標記和結構要求
(1)標記要求
-不可替換光源
“此燈具的光源是不可替換的;當光源到其壽終時,應替換整個燈具”
-非使用者替換光源
“此燈具內的光源應由制造商或其服務代理商或一個類似的有資格的人來更換。”
警告,觸電危險 (來源:IEC 60417-6042)